三种计薪方法之21.75、实际工作日、自定义工作日计薪法
发表于:2022年04月18日 17:05:00
•21.75计薪法
由来:21.75计薪法的由来:2008年,劳社部出台了一个文件,文件规定:每年标准工作日应该是250天,平均到每个月应该是20.83天,但11天法定节假日不能剔除需要进行算薪。所以计薪日会比工作日要多一些,计薪日就应该用250天加11天,即261天,平均到每个月就是21.75天。这就是月薪除以 21.75计算日薪算法的由来。
计薪标准=21.75
21.75标准计薪法,勾选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(即法定节假日休息发工资),对于正式员工及按月计薪的非正式员工,计薪天数=
设计薪日x =出勤工作日+Σ(工作日的请假天数*该假期的工资发放比例)+在职期间的非工作日的法定节假日天数
正算法,当x < 21.75/2,计薪天数 = x
反算法,当x ≥ 21.75/2,计薪天数 = 21.75 -(当月应出勤工作日天数 + 非工作日的当月法定节假日天数 - x)
举例;
1、员工A 2018年2月份计薪方式是21.75,勾选了带薪休假,22、23号请病假2天,发送比例为50%,那该员工本月计薪标准为21.75,计薪日=15+2×50%+3=19,所以采用反算法,计薪天数=21.75-(17+3-19)=20.75
2.员工A 2018年2月份计薪方式是21.75,勾选了带薪休假,出勤时间4天,其余时间出勤时间都是旷工,那该员工2月份计薪标准是21.75,计薪日=4+3=7,所以采用正算法,计薪天数=7
实际工作日计薪法
实际工作日计薪法通常是指按照实际的出勤天数计算的,这个是不分正反算法的。
实际工作日计薪法——计薪标准计算方法为:
“勾选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,计薪标准=应出勤工作日+非工作日的法定节假日”,
“未勾选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,计薪标准=应出勤工作日”
对于正式员工及按月计薪的非正式员工:
计薪天数 = 出勤工作日+Σ(工作日的请假天数*该假期的工资发放比例)+在职期间的非工作日的法定节假日天数+计薪天数调整
对于按日计薪的非正式员工:
计薪天数 = 出勤工作日+计薪天数调整
举例;1、员工A 2018年2月份计薪方式是实际工作日计薪法,勾选了带薪休假,22、23号请病假2天,发送比例为50%,那该员工本月计薪标准为20,计薪天数=15+2×50%+3=19
自定义计薪法
自定义工作法和21.75计算方法是一样的,都分为正反算法,把21.75改成自定义的天数即可
自定义计薪法——计薪标准为“自定义的标准天数
设计薪日x =出勤工作日+Σ(工作日的请假天数*该假期的工资发放比例)+在职期间的非工作日的法定节假日天数
设自定义的标准天数为Y
当x < Y/2,计薪天数 = x
当x ≥ Y/2,计薪天数 = Y -(当月应出勤工作日天数 + 非工作日的当月法定节假日天数 - 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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